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06年工作盘点
□ 本报记者 王仲毅
2006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在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及“陇原环保世纪行”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起草、修改4部法规草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06年主要负责4部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工作。其中,《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在审议《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过程中,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有清、杨作林也亲自参与,召集甘南州、临夏州、康乐县、临潭县、卓尼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厅局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就该条例草案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达成了共识。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根据座谈会的意见,与两州三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研究并进行了修改,提出了该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了两州三县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召开了第八次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向常委会提交了关于《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及多处文字的修改建议。
《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草案)》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立法预备项目。4月份,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按照急需先立的原则,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加快本条例的立法进程,力争把九年没上的预备项目变为立法项目。为此,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抓紧了立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于1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了一审。
对《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两次赴酒泉市安西县征求意见,并与省环保局协调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在这个草案已基本成熟。关于《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于4月与省气象局共同研究,拟定了工作计划,讨论了该条例草案的基本框架及重点规范的内容。
检查4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志希任组长,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三部法律的执法检查。
5月中旬,检查组深入兰州、白银、金昌三市进行了重点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走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了解情况,先后召开了12次座谈会,检查了西固热电厂、永登水泥厂、金川集团公司、白银公司等18家生产企业的污水处理情况,现场查看了5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和3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及建设情况,还现场查看了一些排污渠。
5月22日,检查组召开了有省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水利厅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汇报。检查组指出,我省对贯彻落实三部法律非常重视,取得了突出成效。在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组织实施了重点城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计划、加快了有色冶金行业污染治理、推行了清洁生产、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到了加强,以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为重点加强了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和设施建设。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普法、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三部污染防治法都缺乏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调节政策,普遍存在着落实环保法律、制度与污染治理措施不同步的问题,而且历史欠账多,污染总量大,全省的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
11月中旬,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组织执法检查组,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赴庆阳市检查调研,同时,在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的配合下,对去年检查时在庆阳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追踪。检查组分别与庆阳市、庆城县、庆化公司、长庆采油二厂进行了座谈,现场查看了部分输油站、水处理及伴生气回收利用等情况。
这次的检查中,检查组了解到,3月份《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与2005年7月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的检查采访,对庆阳市解决油田开发环境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些突出的环境问题正在解决当中,局部地区环境质量也有所改善,庆阳市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专题调研,推动问题解决
2006年以来,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认真开展了专题调研。7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志希亲自参与下,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配合此次调研,开展了采访宣传活动。
调研期间,调研组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分三路赴天水、陇南,张掖、酒泉、白银、甘南6市州,先后召开了21次座谈会,听取了国土资源厅及所到的6市州、21县市区情况介绍,深入到陇南铅锌矿、肃南钨钼矿、靖远煤矿等矿区的23个矿山企业的探、采现场进行了调查,并查看了白龙江、犀牛江、六巷河和秦城区李子园的沙金开采情况。
在调研中,调研组了解到我省与矿法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矿业权管理行为和勘查秩序不断规范。同时,也发现了在矿法实施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无证采矿、乱采滥挖资源问题仍然存在;越界开采、破坏资源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市、县政府越权配置资源招商引资搞开发问题严重;勘查投入不足,矿产资源供需总量失衡,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据了解,这次调研指出的问题,引起了国土资源厅及各市、州的高度重视,加大了矿业秩序整顿和对问题的查处力度,一些问题已得到处理。
11月底,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又组织调研组对前次在陇南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查,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也随组进行了采访。这次督查时发现,犀牛江流域无证开采的金矿已被查处,河道内堆积的尾沙清理和回填工作已临近结束;六巷金矿的承包合同已被中止,河道耕地已初步恢复;李坝矿区生态恢复也正在进行中,该地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二期工程项目,已报国家国土资源部,争取在2007年得到实施。
“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成效显著
2006年,“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作为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的重头戏,扩大了宣传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初,组委会组织了部分专家对2005年度“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的好新闻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8个、二等奖13个、三等奖12个。 6月,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召开了2006年度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会议暨2005年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安排了2006年的工作,在对去年“水污染”问题继续追踪的基础上,开展了以“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现场采访报道。
7月中旬,由12家媒体,20余名记者组成的世纪行记者团分3个小组,以现场报道与深度报道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采访与分散采访相结合、正面报道与批评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在依法节约矿产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所取得的成就与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报道,对各地在节约矿产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进行了曝光。推动了资源节约基本国策和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了有关矿产资源节约的科学知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11月中旬,就2005年在庆阳检查采访时发现的问题,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又进行了跟踪调查,对庆阳的做法及发生的变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报道,总结了一些好的经验,促进了我省各地水污染治理工作。
11月底,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配合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组对7月份在陇南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追踪,就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情况作了报道。
2006年,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的记者在各级媒体共发表新闻稿件300多篇,有效推动了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发展。
据了解,经过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多年努力,我省已有12个市、州成立了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为今后更加深入地开展活动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组织代表视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
2006年初,在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定西代表团的郭永昌等4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对洮河滩涂地进行综合开发治理的建议》。
建议提出后,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使这一建议得到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将建议交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督促办理。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按照办理程序加强了与代工委、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并于4月底,参加了在定西市临洮县对该建议进行的现场办理,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志贵对该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据了解,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对洮河滩涂地开发项目安排了100万元。同时,又申报了《临洮县洮阳等四镇土地开发项目》,经过多方的协调和工作,该项目已通过国土资源部的备案确认,项目总规模550.53公顷,总投资约为3478.43万元。
对全国人大重点督办的由任继东、盛维德两位代表领衔的白银公司污染治理项目和刘家峡库区生态建设项目建议案,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进行了跟踪了解,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撰写了情况汇报,并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碧莲和苏志希的亲自主持参与下,与省政府、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等有关部门和白银市、临夏州政府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协调督办,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此外,2006年8月,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配合代工委,参加了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组关于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水处理及中水使用情况的调研。12月中旬,又组织我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前进行集中,调查了解了兰州市工业污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情况。
(《人民之声报》2007年第11期二版 作者:王仲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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